6月19日,記者從市政府新聞辦召開的新聞發(fā)布會上獲悉,今年我市進一步提高孤兒保障標準,將孤兒基本生活最低養(yǎng)育標準上調至1600元,同時將事實無人撫養(yǎng)兒童基本生活費補助標準確定為每人每月1440元,保障標準居全省第一。
孤兒保障標準的高低直接關系著孤兒的基本生活和生活質量,2011年,我市機構撫養(yǎng)和散居孤兒標準分別為每人每月1000元和600元;2013年,我市將機構養(yǎng)育和散居孤兒標準提高為每人每月1050元和700元。2017年,對標京津將保障標準統(tǒng)一為每人每月1440元。同時,大廠回族自治縣、固安縣將孤兒保障標準提高到每人每月2000元,從此我市在孤兒保障標準上連續(xù)多年居全省第一。
今年,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收官之年,市民政局聚焦“六穩(wěn)”“六保”要求,在充分調研基礎上,再次調高孤兒保障標準,將我市孤兒基本生活最低養(yǎng)育標準由每人每月1440元調整到1600元。同時,制定事實無人撫養(yǎng)兒童基本生活費補助標準,具體標準為每人每月1440元。新調整、制定標準從今年1月1日起執(zhí)行。
孤兒保障標準的提高是我市切實保障特殊困難群眾基本生活,兜住兜牢民生底線的生動體現(xiàn)。截至目前,全市共有孤棄兒童562名,其中機構內兒童112人,散居孤兒153人,事實無人撫養(yǎng)兒童297人。2017年以來,全市共發(fā)放孤兒基本生活費627.6萬元。
相關熱詞搜索: